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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炬“门前三包”倡议书,请查收!

火炬开发区(中山港街道)

“门前三包”倡议书

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、住户(物业管理公司)、市场等主体单位:


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们城市的环境质量,共同创造一个整洁、有序、美观的居住环境,我们诚挚地希望每一位责任主体能够积极响应并主动承担“门前三包”要求,这不仅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,更是对我们自身生活品质的提升。在此我们倡议:
一、包卫生:每天定时清扫门前区域,确保地面干净无垃圾、无污水、无污渍。不随意倾倒垃圾,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。
二、包绿化:负责门前绿地的养护,定期浇水、修剪,保持植物的健康和美观。同时,鼓励大家利用门前空间进行绿化美化,为城市增添一抹绿意。
三、包秩序:确保门前区域秩序井然,不乱堆放物品,不占道经营,不随意设置广告牌和宣传横幅。
对表现较好的责任主体,我们会颁发“门前三包”星级牌匾并给予奖励;对拒不履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的主体,会进行提醒教育,多次拒不整改的,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据《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进行处罚。
我们相信,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,“门前三包”将成为我们城市生活的一道亮丽风景线,将会为我们的生活增添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!
相关法条节选:《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责任人应当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履行下列义务:保持市容整洁,无乱摆设、乱搭建、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、乱拉挂、乱堆放等行为;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,并保持整洁、完好;无暴露垃圾、粪便、污水,无污迹,无渣土,无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地;保持水面卫生整洁,采取设置水面漂浮物拦截装置等措施,防止漂浮物流出责任区;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。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,责任人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相应义务的,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、采取补救措施;逾期不改正的,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火炬高新区(中山港街道)

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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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戎明星

执行总编辑:宋文君

总编辑:龙梦君

素材来源:火炬高新区(中山港街道)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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